友情提示:本文共有 1406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3 分钟。
央行等六部委日前联合发布警示,指出“消费返利”存在三大风险,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这些风险包括经营者未按约定履行返利义务、违法犯罪分子利用返利吸引群众参与非法活动、以及一些消费者被误导参与返利活动而遭受损失。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央行等六部委督促经营者要诚信守法、切实履行返利承诺,同时警示消费者要理性参与返利活动、提高风险意识,以防范风险。这一联合警示的发布凸显了监管部门对“消费返利”的高度关注,也提醒了市场各方应当对返利活动保持警惕。
近年来,“消费返利”模式逐渐走进公众视野,“满500元返500元”之类的宣传语对普通消费者来说颇有诱惑性,但消费返利这一模式背后存在的风险值得引起警惕。
4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关于《防范“消费返利”风险谨防利益受损》的公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6部委联合提示:一些第三方平台打着“创业”“创新”的旗号,以“购物返利”“消费等于赚钱”“你消费我还钱”为噱头,承诺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以此吸引消费者、商家投入资金。
所谓的消费返现,是一些第三方平台打着“创业”、“创新”的旗号,以“购物返本”、“消费等于赚钱”、“你消费我还钱”为噱头,承诺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以此吸引消费者、商家投入资金。央行等六部门指出,此类“消费返利”不同于正常商家返利促销活动,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一、高额返利难以实现。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商品溢价收入、会员和加盟商缴纳的费用,多数平台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实体经济和收益,资金运转和高额返利难以长期维系。
二、资金安全无法保障。一些平台通过线上、线下途径,以“预付消费”“充值”等方式吸收公众和商家资金,大量资金由平台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三、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一些平台虚构盈利前景、承诺高额回报,授意或默许会员、加盟商虚构商品交易,直接向平台缴纳一定比例费用,谋取高额返利,平台则通过此方式达到快速吸收公众资金的目的。部分平台还采用传销的手法,以所谓“动态收益”为诱饵,要求加入者缴纳入门费并“拉人头”发展人员加入,靠发展下线获取提成。平台及参与人员的上述行为具有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行为的特征。
公告称,此类平台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按照有关规定,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传销属违法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以消费返利为包装,从事非法集资的案例此前就已出现过。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此前通报过一种专门针对老年人群体的“老妈乐”投资消费返利骗局。不法分子以造福老年群体为幌子,标榜着“消费越多,返利越多”的口号,进行高额返利、免费旅游等福利手段邀请老年人入会并骗取资金,引诱老年人进行非理性投资消费。
据了解,9月,辽宁大连王女士一家投资“老妈乐”共计20万元,但后来王女士一家收回本金遇到难题。无独有偶,初,江苏常州一市民也在“老妈乐”投入了18万余元,这笔钱同样打了水漂,不仅店家当初所承诺的高额返利突然中断,连店家也消失无踪。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类似这些公司本身不具备融资资质,向社会公开宣传、吸收资金,其行为已经涉嫌非法集资。
广大公众和商家应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防止利益受损。同时,对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
本文如果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六部委联合警示消费返利:揭露三大风险》,同时在此感谢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