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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一被执行人“隐身”外地,不见踪影,案件一时无法执行。但执行干警不放过蛛丝马迹,从申请人随口的一句话中找到线索,一举打破案件僵局。近日,凤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奔赴南京市江宁区,成功找到长期联系不到的被执行人杨某,并当场执结该案。
案件经过
2018年被执行人杨某从申请人刘某处购买猪苗,其中40000元未能支付,随后杨某出具了40000元的猪苗款借条,双方约定逾期支付违约金。2019年11月,刘某起诉至凤台县法院新集法庭,法庭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判令杨某支付欠款和违约金共计48000元。2020年6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对杨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当时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物,加上杨某一家长期在外务工,下落不明,更给执行工作带来困难。
顺藤摸瓜
11月23日,申请人从朋友处得知了杨某在南京市江宁区的租房住址和工作地点,立刻向执行干警提供了该线索。当天下午,执行干警分别来到两处地方进行核查,但在当地派出所和小区物业的帮助下,并没有查询到关于杨某的信息。执行干警大失所望,难道真的是白跑一趟?
执行干警仔细回忆相关线索,想起在前期调查中,申请人曾随口说过“杨某一家十多年前就移居南京了”。既然移居十多年,杨某极有可能会在南京当地买房安家。执行干警根据经验,次日一早,便来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再次调查杨某名下房产信息,没想到这次有了意外收获,杨某名下近期出现一套预登记状态的房产。执行干警当即前往该房产所在小区一探究竟,通过向小区物业查证,确定这里就是杨某和其妻子的常住地。执行干警决定在其住所守候,当天下午五点多,面对亮明身份的执行干警,一脸震惊的杨某依然以没钱为理由企图继续赖账,待看到干警出示的拘留通知书和房产查询信息后,杨某害怕了,表示立即打电话筹钱。两个小时后,该案执行款及迟延履行金共计53000元全部执行到位。
来源:凤台县人民法院
编辑:李冬旭
【来源:安徽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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