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宿迁市将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行为进行处罚,首次罚款20元,第二次及以上罚款50元,宿迁交警提醒您,驾乘电动自行车请戴好安全头盔,不要越线、不要闯红灯、不要逆向行驶。”8月11日下午5时许,在市区黄河路和项王路交叉路口,不少没戴头盔的市民正在等红灯,此时,他们听到天空飘来的这段无人机喊话。
原来,这是宿迁市公安交警部门正在对9月1日即将实施的《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时间和范围的通告》进行宣传。在现场,民警通过操控具有航拍、喊话、搜寻功能的无人机拍摄路面车辆,并借助无人机上的喊话器,重点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按规范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宣传劝导。
据宿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综合科民警周伟介绍,9月1日起,宿迁将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行为进行处罚,采取无人机喊话能让更多市民了解这项政策,另外也能提醒更多的市民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用无人机宣传效果更明显。
在此,记者温馨提醒广大市民,头盔赶紧戴起来,毕竟,头“亏”要不得,安全第一条哦!(记者 杨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