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文章,用在一“字”。用得恰到好处,就大出华彩;用得弄巧成拙了,不仅毁了全篇,还成为他人笑柄。有人说,天下文章一大抄,就看你会不会抄。这话听着貌似有理,但只是一个皮囊,就像编《唐诗三百首》的蘅塘退士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说者无心,听着有意。人们自以为只要大量抄,大量读,就能妙笔生花,写出华篇。这其实是一个误区,不然人们都是作家了。
《文心雕龙》说,文以载道。文章如果只是一味抄袭,没有自己的情感思想在里,那是行尸走肉,那作者也只能成为“空头文学家”。这是鲁迅生前一直反对的。然而鲁迅自己有一首诗,诗中有一句话共五个字,竟有四个字是套用别人的。这四字的原封不动地被搬入了文中,他只在四字中间加了一个“可”字,这字算是他的原创了。可是结果令人意想不到,这一个字立马将这句话要表达的情绪烘托了出来,与原句相比较,效果真的是天翻地覆。
这句诗是:“积毁可销骨。”出自他送给友人的小说集上。全诗如下:
这句话众所周知,来自司马迁的《史记》,完整的是:“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原句和鲁迅化用后表达的意思一样,都是说人们的毁谤太厉害了,次数积累的多了能把一个人毁掉。咋看,这没什么特别之处啊,表达清楚不就得了。但是前面也说过,情感在文中举足轻重的作用。司马迁的原句只是在陈述一个道理,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因此文中没有什么感情色彩,被人记住了,只能算是警世格言。
鲁迅的妙,就妙在能在原句上,以一字之差做到“高楼平地起”的效果。这一字,可谓是全诗最重要的感情杠杆了,基调突起,一波三折,将前面说的因“写文字抗旧俗遭遇的不幸”一下子就扬起来了,接着又重重摔在了地上,铿锵有力,落地有声,茫茫无奈中透露着数不尽喟叹与寂寞,道尽了辛酸。再加上最后一句“空留纸上声”,一实一虚,前者铺垫,后者升华,将这首诗驾驭的高人一筹。这就是鲁迅的厉害!
事实上,在古代很多名家都化用了别人的诗句,仅一字之差的改动,就流传了千古。“苏门四学士”的黄庭坚有些诗句就在前人的诗句上作了改动,结果语境变得不同凡响了。许多的宋词、元曲,都是在唐诗上进行了改动,结果也变成脍炙人口的名句了。所以说,文章的“抄”,必须要抄得合情合理才是大道,可是这个“合情合理”真的很难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