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三句话评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
1. 偶像不仅要五官正,更需要三观正,违法乱纪也配做榜样?
2. 有前车之鉴,仍重蹈覆辙,贵圈怎么了?
3. 好家伙,1.6亿!一个敢要,一个敢给,该挨板子的时候也手拉手吗?
网友评论
延伸阅读
两部门回应郑爽事件:已启动相关调查
记者最新了解到,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演艺人员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广电局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
央视评谁偷逃税谁就得凉凉
“日均薪酬208万元”,网友不仅关注畸高片酬,更关心来路是否正当。监管部门就此依法调查,既能还原真相,又能呵护法律尊严。“学艺先学德,演戏先做人”,做不好守法公民,一旦以身试法势必“凉凉”。签订“阴阳合同”,于规所禁;偷税逃税,于法不容。整饬行业乱象,回归法治轨道,影视业才能良性发展。
(原标题:新华网三句话评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
来源:综合自@新华网、@央视新闻、网友评论
流程编辑:U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