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顾名思义就是语言的法则,经过人们长时间的使用,总结出的一套使用习惯或者说是规则,记住这些规则,并能很好地使用这些规则,就可以表达自己的思想了!但是,这里有个问题,是先有规则,还是先使用,然后才有规则?这个问题不妨想想,大家从会说话时,是自然会说了,还是先让人教规则,才会说?很显然,是先会说,即使不上学,也能说话,也会说话,也能表达自己的思想,所以语法只不过是人们总结出的一套语言法则而已,它具有客观性,也有主观性,客观性指的是人们天生就会说,这也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特殊功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主观性是指人们可以在先天的基础上不断地去完善它,规范它,使它表达得更好,更优雅,所以语言讲究信达雅。
当然我们此刻不谈信达雅,只谈语法规则的问题,能把英语的基本规则搞清楚已经就很不错了,特别在英语学习中,因为英语更是一种“形”合的一种语言体系,而中文呢,是“意”合的一种语言体系,什么意思呢?就是英语靠句型结构来表达思想,一旦句型结构出了问题,很可能你的意思就表达不出来;但是中文呢,即使语法规则有问题,但也不太会影响你的意思的表达,此处可以看之前写的两篇文章:学了多年英语,始终不得章法,原来是没有悟透这个“一”!
学了多年英语,始终不得章法,原来是没有悟透这个“一”!
悟透英语中的“一”算入门,悟透“三”才是高手,所谓三生万物!
所以在作文中,中文老师更注重的是你的立意,而英语中语法规则用得好,那种意味就会显得好很多。前不久也刚刚写过一篇文章,其中将12句合并成3句话呈现出来,文章链接如下:
别再傻傻的认为英语难学了,这些清楚了,你就是高手
但是不得不提的是,凡是规律之外也有特殊,语法更是如此,就在前两天有朋友问到我两个句子如下:
1.It is worth reading.
2.I can make sure that he will be the rest of my life.
问题如下:
第一句根据各大词典上看几乎没有词典将worth看作是介词,而是形容词,但却说用法同介词一样,查阅一部分资料后有极少数的人给出的结论是形容词后也可以跟自己的宾语因此这里用了动名词reading,另有一种说法是说,把be和形容词共同看成谓语部分,reading做的是这整个谓语的宾语,但这两种说法是否正确?语法上到底有没有相关解释,还是说本来就是存在争议的。第二句中的that从句很常见,有很人解释为是固定搭配,也有人牵强地说是原因状语从句,还是相同疑问这可以是做sure的宾语吗?
实际上通常来讲,宾语只是对于动词和介词而言的,也就是动宾和介宾,其他词后面一般是不涉及宾语一说的,因此第一句的It is worth reading,不能说是宾语,看成是worth的固定用法就好。第二句也叫宾语从句,后面能跟宾语从句的形容词就那么几个,如:gladhappysure等。
综上所述,规律之外也有特殊,语法时随着历史发展而发展的,用的人多了,便形成一个习惯,有的时候很难说为什么,既然来自于生活,就有一种约定俗成的味道在里面,这就像一句话说的那样——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语法道理也是如此,最后被人们形成一个规范,拿来使用,所以以后遇到特殊的,规律之外的地方,特殊记住不失为一个办法,当然能思考原因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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