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一组视频照片在网上疯狂流传。
打开一看,触目惊心。
一名年轻女子,跪地掩面,头发几乎全被剃秃,头皮上还有多处斑驳的血迹。
视频中,一个男声一直追问:
“你错了吗?”“你怎么错了?”“你说一下你怎么错了……”
女子一直掩面,低声恳求他别录了。
这些照片和视频,火速传遍了全网。
这是河北保定的一对夫妻。女子韩某某,因为手机里与其它男人的聊天记录,被丈夫冯某认定出轨。
冯某强行剃光了妻子的头发,强迫她拍摄视频,亲口承认出轨。
随后, 他使用妻子的手机,在妻子所在的微信群和朋友圈,分别发了数条“承认出轨”的消息。
视频和照片被传到网络, 评论里分成了三派:
一派是感慨这个女人太惨了,怎么这么老实让他剃、让他拍,不想办法逃跑?另一派是声讨男人太过分,纵使妻子出轨,也不该用如此恶毒的手段侮辱人格。而还有一派,是双手支持并点赞丈夫,说女人活该,谁让她出轨呢,剃秃头都是轻的。
事件迅速发酵,热心人报了警。
警方介入调整后,证实丈夫冯某对妻子韩某某实施了殴打,并使用理发器剃掉其头发,随后拍摄照片和视频发到网上。
目前,警方已对冯某进行依法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妻子韩某某说,她在视频中承认出轨,是被逼的。因为不这样说,就会被打,她只能被迫承认。
另外,她身上还有很多伤。
至此,事件已非常明确——
这不是一起单纯的夫妻矛盾和感情纠纷,而是犯罪!犯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其它方法,公然羞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表示:
韩女士可以进行伤情鉴定,如果轻伤以上则属于刑事案件,需追究其丈夫的刑事责任。韩女士被殴打、流血、暴力剃头,视频和照片被发到朋友圈,丈夫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和侮辱罪。
这两天一直有桃蜜让我写写这个事件,我想表达三个观点:
第一、极端暴戾的男人,比想象的更可怕。
这个丈夫所做的一切,用意都非常明确——羞辱她,毁掉她。
他先进行了家暴。
殴打,剃头,胁迫拍照片和视频。
随后进行了网暴。
发微信群,发朋友圈,让妻子声名尽毁,接受舆论的审判。
我看了新闻的当时,就在想两个问题:
1、他做这些的时候,知道这是犯罪吗?
我想他不知道。
偏激和暴戾的人,是严重缺失理性的。他们可怕的不只是狠。,可怕的是,往往伴随着极度敏感和致命的操控。
一旦他认为某人或某事超出了他的掌控,就会产生有一种“巨婴式愤怒”,就要不择手段毁掉这一切。
这样的人,是婚姻伴侣中最危险的一类。
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他会做出什么极端行为。
今天是剃头,明天可能是断头。
2、他发泄了之后,还想跟妻子好好过吗?
不会。
他只是为了报复。
就算不离婚,也无关感情。他会穷尽一切方式,继续对她进行折磨和羞辱。
他默认老婆是自己的私有物品,我认定你犯了错,你就得任我宰割,直到我满意为止。
第二、即使出轨,也不是被暴力侮辱伤害的理由
事件中的韩女士是否出轨,外人无权定论。
韩女士对此否认,称自己只是和生意上的合伙方聊天,被丈夫看到,便怀疑她出轨。
我对这件事持中立态度:
一方面,可能是男人过度疑心,这是偏执人格的特点。只要妻子与任何异性联系,在他眼里都有问题。
另一方面,单从韩女士的聊天记录来看,也的确有容易让人误会之处。
试想一下,如果是一个妻子看丈夫的手机,丈夫赶紧给别人发了这么条信息,妻子会不会怀疑?
关于当事人是否出轨,我不想妄加猜测,也不想双标。
无论男或女,出轨都是错,都是对婚姻的不忠和对伴侣的伤害。
但我要说的是,即使女方有错,也不是允许男人暴力侮辱和伤害的理由。
退一万步说,就算她真的出轨了,也不代表这个男人就可以对她如此施虐。
三、恶臭的评论,不存在的平等
在关于这件事的评论里,有无数恶臭的男权气息。
“剃头算什么,搁以前早浸猪笼了”“一看这个红指甲就是个骚货!”“她不出轨能这样吗?自找的!”
但更让人无语的是,这里面有为数不少的女人。
呵呵,果然——欲望面前,人人平等;而出轨之后,从无平等。
事件中的女主,只是被丈夫怀疑出轨,就遭到无数“活该”的攻击。
而那些已然出轨的男人,却可以恬不知耻地声称“犯了所有男人都会犯的错”。
遭遇丈夫出轨的女人,一大半会选择忍耐或原谅,为了孩子的成长保全家庭。
而怀疑妻子出轨的男人,却可以暴力伤害,肆意侮辱,还获得一片称赞。
杠精们不用上线,我不是为女人争取平等的出轨机会。
真正的平等是:女人和男人拥有同等的人格和尊严,如果犯了同样的错误,应该受到同等的处罚和对待。
而不是男人“知错就好”,女人“应该去死”。
我不知道那些支持这位剃头丈夫的女人,你们是有多愿意做男权的奴隶,甘愿帮助他们物化和奴役女人。
而对于那些点赞的男人,我一个字也不想多说,只想甩出这条新闻:
如果你支持出轨者被暴力对待,那就请也支持这位勇剪丁丁的妻子。
然后,管好下体,捂好裤裆。
否则,就少BB。
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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