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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发一句“奶奶的腿”怼交警就被拘留 到底冤不冤?

时间:2023-06-10 07: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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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发一句“奶奶的腿”怼交警就被拘留 到底冤不冤?

近日,苏州交警发了条微博,曝光安徽亳州一位违章司机在被处罚后,在朋友圈发了句“奶奶的腿,接个小孩停十分钟一百”,然后就因为“公开辱骂交警”被行政拘留。

此事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民意沸腾之下,苏州交警删除了这条微博,又重新发了一条交警扶老奶奶过马路的微博图片,图片中,老奶奶没漏腿。

近些年,类似事件层出不穷。《金华晚报》也曾报道过一位在朋友圈辱骂交警的车主,该男子因在朋友圈骂交警是“穿狗皮的”而被拘留。

更有甚者,安徽阜阳一位班姓男子,只因为给自己家的狗取名叫“城管”,而后发朋友圈叫卖,也被警方拘留10日。

在这类新闻事件中,人们质疑得最多的是公权力的界限:行为人到底有没有触犯法律,有关部门又是否有这种权力将其拘留呢?

网上有部分人认为,那位将狗取名叫城管的男子,肯定是犯了侮辱罪,更有人类比,如果有人给狗取你的名字,或者你家人的名字,你能不生气吗?

首先咱们来看看侮辱罪的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

该男子给狗取名叫“城管”,显然没有侮辱到具体的个人,所以根本谈不上侮辱罪。

再说某些网友的类比,给狗取某个人的名字,这种类比也是逻辑混乱。自然人有人格权、名誉权,某单位或者某个职业类别是不存在这些权利的,所以这种类比根本就不能成立。

再说回“奶奶的腿”事件。

其实,稍有常识的人都能看出,这位男子说“奶奶的腿”没有特定的攻击对象,就像我们遇到一件倒霉的事情,会骂两句天,骂两句爹,骂两句娘一样,如果这样也要抓的话,那公权力的触角就伸得太远了。

很多为此事叫好的人认为,将当事人行拘能够维护交警、城管等部门的执法权威。但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如果不合法,就不存在什么权威。更可怕的是,滥用权力会起到反作用,削弱公权的威严。

在“奶奶的腿”事件中,网友的态度也说明了这次执法的争议性。作为本次事件的“肇始方”,亳州交警官微下的评论惨不忍睹。

而苏州交警原本只是发布微博,但因有替亳州交警站台的意味,也在一片叫骂声中不得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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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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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评论内容(3)
  1. 春之深處,夏初顏♏2024-01-12 05:05春之深處,夏初顏♏[浙江省网友]182.48.117.226
    肯定是有什么误会,怎么可能奶奶也会惹上交警呢?
    顶0踩0
  2. 恍然间,彼岸花开。2023-11-01 05:59恍然间,彼岸花开。[澳门网友]182.160.94.181
    这个世道,简直就是无法无天,奶奶都不放过。
    顶6踩0
  3. 文明鱼2023-08-21 06:54文明鱼[澳门网友]103.238.133.5
    这也太夸张了吧,交警也太敏感了吧?
    顶4踩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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