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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或者语言的规则是相对于“外国人”或者“学习”它的人来说的一种存在。比如英语语法,对于从小就说英语的本国人来说,他们原本是不知道有“语法”这种东西的,这种语言规则是为了和他者进行“社会性”交流而被发明的东西。起初讲英语的国家的人,他们自己是惊讶于自己日常所说的话是有语法的,这种情形适用于任何语言。讲某种语言的群体,在被教会语言规则之前,从来就不会觉得自己讲的话有什么所谓的语法,他们觉得“我只如是讲”而已,并不是按语法在讲语言。
不过,虽然人们不知道自己语言的语法,但却知道如何说“正确”的语言,如果有个“外国人”或者孩子在日常表达中说错了,人们或者孩子父母,能够指出“不是这样讲的”,并可以“正确”示范讲法,但他们却无法说出为什么有这种规则,他们只知道要“如此表达”才是正确的而已,也就是说人们在讲自己共同体语言时,可以有规则性的,但无法明示规则。如果说某个共同体的人已经知道自己语言的语法,那只不过是因为他们已经被“教”会了语法。
比如“Man proposes,God disposes.”,这句话的置换成我们的语言时,就是在表达“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对于原本英语国家的人来说,他们就是如此写作和表达而已,并不知道里面有什么语言规则,更无法把这种规则明示给他人。但随着“社会性”交流的出现,共同体以外的人,发明了规则。美国作家威廉.斯特伦克在其书中曾提到一个语法规则。
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语法结构完整的句子组成一个复合句,不用连词连接时,应用分号连接,例如:It is nearly half past five;we cannot reach town before dark.但也例外。就是分句很短,结构也类似,它们之间就可以用逗号。I hardly knew him,he was so changed.
在这里,虽然举了一个偏书面语的例子来解释上述的语言现象,但也相对指明了方向,就是在没有被教会语言规则前,原本操持某种语言的人们是无法向他人明示此语言的规则,但却能指出其规则性。
就像这次姐姐团在准备首支闽南语MV《心花开》时所展现的情景一样,对于原先没有接触过闽南语的浪姐们来说,要唱它,并不需要学习闽南语的语言规则,只需要去反复练表达,培养语感就可以了,但他们的助理却可以指出他们在说闽南语时所出现的语言错误,对方会直接说,我们不这么讲,我们是这样说的,但你真要让助理说出为什么要这样讲,有什么规则时,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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